半岛晨报 2006-6-14
普通住宅必须同时满足小于144M2、成交价低于标准价等3个标准
超出标准的,交易时按非普通住宅征收4%的契税;政策6月1日施行
晨报讯(首席记者高元勋)房地产市场人士昨天向本报透露,6月1日起,大连对非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这一消息得到了地税部门的证实。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是:1.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2.房屋所属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3.成交价格低于政府公布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记者得到的大政发(2006)42号文件《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06年上半年大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对市内四区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给出了明确的划分:一、二级地为8000元/平方米,三、四级地为5800元/平方米,五、六级地为5200元/平方米,七级地以上为3800元。
在该文件中,用两页纸的篇幅对市内四区的土地级别、类区划分给出了明确的说明。
从6月1日起,如住房不能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就属于非普通住房,其交易时要缴纳4%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普通住房的契税标准为1.5%。
去年6月,根据国家七部委稳定房价的文件,大连曾专门出台过针对非普通住房征收4%契税的规定。当时确定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是: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三区为6000元/平方米,甘井子为3600元/平方米。
不过,该规定执行时遇到了很大的市场阻力——业界普遍认为这个标准稍低,尤其是甘井子区,其地理面积大,房子价格差异大,当时很多楼盘价格已达到4000元/平方米以上。该政策推出很短时间后就暂停执行了。
时隔1年的前后两个政策对比,市场人士普遍认为今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政策相对合理,更符合实际,也更细化——大连房价涨得较快,很多原本不算好的位置,价格也很高,而这个文件以发展的眼光对一些地段房子的价格给出了较实际的反映。
效果
新政策影响
高档房交易
该政策推出已近2周,已对高档房的交易带来一些影响。
一位房屋中介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初,该公司有两套房子要成交,其面积都在144平方米以上。按新规定,购买不足5年的房子交易要交5.5%的营业税,这两套房子都在应交之列。对于营业税如何承担,买卖双方已谈好了。可到交易市场办手续时,才得知6月1日新出了契税政策,这两套房子都属于非普通住房,要交4%的契税,而非买卖双方所熟知的1.5%。
其中一套房子单价并不高,5000多元/平方米,总房款为90万元。征收4%契税后,买方要交的契税一下子比原来多了90×(4-1.5)%=2.25万元。
“高额契税一下子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该负责人说,5.5%的营业税已经压得双方够呛了,但双方都承担一些后,就咬牙挺下来了。现在又加上4%的契税,谁都受不了了。最后,这两套房子都没有成交。首席记者高元勋
对比
百万的房子
缴税13万元
目前,大连的高档住房多为最近几年盖的,大多数取得产权不到5年。所以,这类房子要交易,要缴5.5%的营业税;大连要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按核定征收,为总房款的1.5%;再加上新收的4%契税,加起来是11%。这还不算中介费——一般中介费为2.5%,高档房中介费费率低一些,但一般也要收1.5%~2%。总体算下来,买卖双方的费用成本高达13%。这意味着一套100万的房子要缴13万元的税。
而在3月1日大连征收个人所得税之前,如果一套比较好的房子取得产权证超过2年且价格低于8000元/平方米的话,其交易时要缴的税只有1.5%的契税。如此对比,这类房子现在交易的税款接近原来的7倍。
清华大学世界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李稻葵教授认为,从今年稳定房价的形势看,对路的税费政策有利于稳定房价。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一个突出特点是需求旺盛,通过征税的手段,可以控制一部分需求,进而使市场降温。如地方政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辅以其他手段,效果将更加明显。首席记者高元勋
普通住房标准
1.房屋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2.房屋所属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
3.成交价格低于政府公布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政府出台标准价
1.一、二级地为8000元/平方米;
2.三、四级地为5800元/平方米;
3.五、六级地为5200元/平方米;
4.七级地以上为3800元/平方米。
大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眼2005?演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眼2005?演89号)精神,现将2006年上半年大连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级地、二级地8000元/平方米;三级地、四级地5800元/平方米;五级地、六级地5200元/平方米;七级地以上3800元/平方米
附表: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级别、类区划分说明表
级别
类区 |
具体范围 |
级别
类区 |
具体范围 |
一
级
地 |
北:黄河路—铁路线—长江路
南:胜利路—劳动公园—气象街—共建巷—植物园
东:港湾街—太平街 西:沈阳路 |
四
级
地 |
1.上沟以北区域至华北路
2.星海新村
3.台山、南沙河口
4.铁道学院
5.西山村、石家沟、机场前
6.工人村、春柳村、刘家桥、周水子、春柳河 |
一类区:北:铁路线—火车站—长江路 西:民航大厦—大公街南:五惠路—南山路 东:世纪街—安阳街 |
二类区:北:长江路 南:劳动公园—外语学院(北)—枫林街区 东:五五路 西:新开路 |
一类区:华北路、西南路、连山街、迎客路、黄河路、五一路、香西路、西北路 |
三类区:人民广场周围 |
四类区:余下部分 |
二类区:余下部分 |
二
级
地 |
北:兴工街—长江路 东:沈阳路 南:胜利路
西:中长街—升平街—净水厂—马栏河
2.长江路(胜利桥至港湾桥段)北侧、铁路线南
3.北:长江路 东:荣民街 南:山林地 西:港湾街—太平街
4.中南路两侧、解放路两侧、胜利路以南
5.富国街、星海街(从中山路进深200米) |
五
级
地 |
1.杨树沟、由家村
2.马栏广场
3.郭家街、南山街、机场
4.周水前、友谊街、王家桥、金家街、椒房街、大化厂、北山村 |
一类区:中山路、黄河路、迎客路、西北路、华北路、松江路、西南路、东纬路、新甘井子、椒北路、华东路、山东路、千山路 |
一类区:1.北:五一路—联合路—黄河路 东:沈阳路 南:胜利路 西:白山路 2.解放路(至民运巷)两侧 |
二类区:余下部分 |
六
级
地 |
1.栾金村 2.湾家村 3.小辛寨子 4.泡崖子
5.朱棋路小区 6.南关岭 7.石灰石矿、海茂村
8.盐岛子 9.大房身、大连湾 |
二类区:1.长江路、黄河路、联合路围成区域
2.西安路、太原街、五一路、黄河路
3.中南路、解放路、长春路、东北路、八一路
4.星云街、星海街、中山路、高尔基路
5.二七广场、港湾街、大众街、春德街、鲁迅路 |
一类区:凌水路、旅顺中路、旅顺北路、西北路、振兴路 |
二类区:余下部分 |
七级地 |
王家村、华录集团、棠梨沟、大辛寨子、革镇堡、棋盘子、后关、毛营子 |
三类区:余下部分 |
三
级
地 |
1.北:香工街—香炉礁街、黑嘴子码头、海港区
南:长江路—铁路线 东:寺儿沟
西:机车厂、起重机厂、油漆厂
2.星海公园北侧 |
八级地 |
河口、小平岛、刘家沟、水流沟、王家店、黄岭子、牧城驿、营城子、革镇堡 |
九级地 |
上刘家村、岔鞍、鞍子岭、双台沟 |
山林地 |
一级地 |
1.南部沿海风景区:海之韵广场、棒棰岛、石槽、老虎滩、秀月山庄公园、付家庄、白云山庄公园、会展中心、星海公园 |
一类区:中山路(星海公园段)、西安路(南段)、黄河路、西安路(北段)、沙河口站、华北路、鞍山路、东北路、上海路 |
二级地 |
2.七贤岭风景区 |
二类区:五一路、香一街、兴业街、菜市街、鲁迅路、华乐街 |
六级地 |
3.北部沿海风景区:夏家河子、羊圈子、棋盘山、拉树房、土城子、前盐村、碧海山庄、黄龙尾 |
三类区:余下部分 |
(网络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