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孔庆蕾] 2006-07-24 02:26
本报讯 昨天 下午, 为期两天的“2006年第二届大连房屋置换大集”活动圆满落幕,截止到昨天下午3时,“房屋置换大集”现场已累计接待了近6.5万人次的咨询,获取各类房源委托量8500余条,已成交件数16件,达成置换意向的客户近150人,加上主办方先期提供的近9000条房源,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大连海滨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的置换房源数据库中共有近1.6万套房子可供市民置换。
4类市民青睐“房屋置换”
据房屋置换现场工作人员统计,青睐“房屋置换”的主要是4类市民:首先是10年前我市第一批购买位于锦绣小区等处商品房的市民,这些市民希望通过房屋置换来换到大房子;其次是五六年前第一批通过房改有了属于自己产权房子的市民,由于当时花很少的钱买到了房屋产权,想通过房屋置换实现“住大房子”的梦想;第三部分市民是上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婚龄人群,他们手中没有多少积蓄,只好通过将父母的原有房子卖掉,置换到大房子,结婚后两代人同住;第四部分人群则是刚大学毕业买过小房子的那部分上班族,也希望通过房屋置换实现“大房子梦”。
我市的房屋置换费用略高
昨天,记者在现场记录了这样一套房屋置换的例子:原住在香炉礁的一位先生的房子是二室一厅的产权房,大概50平方米,被估价24万元,他要置换的房子是位于胜利路110平方米产权房,被估价55万元。据了解,我市的房屋置换虽然可以避免原先卖了再买造成的重复交税,但在契税等方面的政策没有上海市优惠。大连海滨房屋置换有限公司的政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用2002年80平方米、估价40万元的普通住宅,置换2003年100平方米估价60万元的普通住宅,我市置换比买卖房屋省个人所得税,即6000元;如果按上海置换计算,各项计税均以差额征收即省27100元。
中介实力低也阻碍房屋置换
尽管大连房屋置换业务走出了可喜的一步,但并没有像上海、杭州等城市那样红火。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瓶颈,其中一个因素是不少中介公司还停留在靠赚取中介费的这种低层次“原始经营”状态。同时,由于从事房屋置换业务必须得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门槛比一般的手房经营要高。而只有建立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才能为建立“仓储式房屋流动中心”的房屋置换打下基础。
摘自2006年7月24日大连晚报 |